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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推出20条“绿色举措”帮助企业“抢时间”
嘉兴日报 · 记者 姜晓丽 | 发布时间2022-06-09 09:04:29    

   日前,嘉兴发布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何时实施?重点有哪些方面?企业能得到什么实惠……昨天,记者邀请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据介绍,《措施》从简化工作流程、取消审批前置、出台政策新规、继续深化改革、开展精准帮扶等5个方面,推出20项举措,建立健全应对疫情影响、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长效机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措施》自6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眼下,正值市场主体马力全开、恢复产能的关键时期,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打出三套助企纾困解难“组合拳”,力争把被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让更多的企业“动起来”。

  简化流程,让项目更快落地是市生态环境局打出的第一套“组合拳”。“我们将环境预评估、土壤调查等多个环节的审批、调查手续进行简化,让原先一定要先后办理的多道程序实现同时办理,不仅缩短了流程、节约了时间,也让企业办事更便捷、项目落地更迅速。”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马哲峰介绍。比如《措施》提到,对有危险废物处置、废水纳管要求的企业,原先作为审批前置要求的,现在只需要建设单位法人书面承诺在投产前完成,新上项目就可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打出的第二套“组合拳”是减费降本,减轻企业负担。《措施》提到,年内首次生态环境违法,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从轻处罚。除环境影响恶劣、主观故意、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等行政案件外,一般案件适用底线处罚原则或上限10%原则。据介绍,《措施》实施当天,某地案审委正在审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海盐一家标准件厂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无故处于离线状态,未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此前的法规将予以32万元处罚,按照新规底线处罚原则,处罚金额降为10万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市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比例为90.1%,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Ⅲ类及以上比例为94.0%。鉴于去年嘉兴全市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和水环境质量均达标,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染物所需替代总量指标从1:2下调为1:1进行削减替代。“也就是说,比如企业需购买10吨的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总量指标,假设按4万元/吨计,按照原先1:2的政策,总计需要支付80万元,而《措施》实行后只需支付40万元,为企业降低了一半的费用。”马哲峰介绍。

  精准服务,疏通堵点难点是市生态环境局打出的第三套“组合拳”,《措施》提到,我市将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设立网络“局长信箱”,广泛收集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遇到的法律、政策、业务等难题,并及时反馈解答;市生态环境局按一个局领导联系一个县(市、区),一个处室(单位)联挂一个镇(街道、开发区)、一个团组(领导、专家)驻点帮扶一类企业的“三个一”机制,实行精准指导,加大帮扶力度。记者了解到,前者主要是在政策方面为企业答疑解难,后者则是上门为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技术方面的指导,各有侧重。

  “今年以来,部分企业遭遇疫情的影响,经营很不容易,我们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提振企业信心,稳定经济运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马哲峰说。

  (原文标题:20条“绿色举措”帮助企业“抢时间”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嘉兴日报    | 撰稿:记者 姜晓丽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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