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公布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名单。记者从省妇联获悉,我省有11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6个单位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在各领域施展才华、服务社会。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是杭州市建兰中学党委书记饶美红,湖州荻港徐缘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敏利,海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种植业执法分队(海盐县植物检疫站)队长(站长)朱小勤,绍兴市柯桥区爱心娘子军公益中心负责人施菊英,浙江台绣服饰有限公司艺术设计总监林霞,丽水市庆元县公安局百山祖派出所所长刘琼,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院长傅君芬,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傅玲琳,杭州市淳安县枫树岭镇下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姜丽娟,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德清县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信通运检班班长胡天瑜,阿里巴巴集团乡村振兴特派员刘云飞。
宁波市女企业家协会、永嘉县红十三爱心社、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团)、衢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智媒事业部、舟山市东海渔嫂志愿服务中心、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办证服务中心等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来源:浙江日报 | 撰稿: 王璐怡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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