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九次会议在张家口举行。会上,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讨论了《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以区域协同立法守护和传承大运河流动的文化。
“大运河是中国古代的一项伟大工程,流动的文化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文明。自古以来,大运河京津冀段是联通京津、燕赵的重要水脉、文脉和人脉,见证着京津冀人民群众的勤劳智慧和伟大创造。”在交流讨论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近年来,京津冀三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作为重要工作予以推进,相继印发有关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持续推动三地大运河沿线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交流,京津文化高地、燕赵文化高地融合发展,以及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加速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等。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大运河文化面临着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及时修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不足、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空间挤占严重、跨区域合作机制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大运河沿线高质量发展。”在讨论中,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与会人员表示。
把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扛在肩上。今年4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启动该决定的起草调研准备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共同提出决定(草案)初稿。7月,三地法制工作机构在香河县召开座谈会,就决定(草案)初稿进行深入讨论。会后,起草专班通过各自修改、线上会议研讨等方式对决定(草案)修改完善。其间,还广泛征求了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政府法制部门以及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目前,该决定(草案)涵盖了大运河遗产保护协同、生态保护协同、文旅融合协同、执法协作等内容,是三地人大深化协同立法的又一重要项目,实现了共同立项、同步调研论证、共同起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说。
在研究交流中,与会人员达成共识,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决定(草案),提高文本质量,并各自征求本地政府及有关方面意见,充分凝聚共识。按照会议要求,三地人大将同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