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通过对相关行政机关走访,了解到该修船作坊位于无锡与苏州交界处,地面建筑及经营活动归无锡管辖,航道管理及水上特种设备归苏州管辖。通过与属地街道和当地社区相关负责人座谈,了解到该修船作坊的形成时间较久,其开办有特定历史背景,经营者是当地村民,在开办前征得了村委和全体村民同意,为周边从事水运、打渔的村民维修船舶提供了便利。
但在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该修船作坊采取家庭式经营,设备较为老旧,安全生产管理也跟不上新规范新要求,已不符合开办条件。诉讼不是目的,该院以“案件办结,事要解决”的工作思路,决定以协调、督促的方式办理该案,推动相关问题妥善顺利解决。
该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属地政府等部门座谈,就修船作坊经营中存在问题以及拆除后人员安置等善后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就该案阐明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检察机关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态度与努力赢得了各相关部门的理解与配合,各相关部门达成了一致意见:依法对修船作坊进行拆除,属地街道负责人员安置等工作。
近日,修船作坊的建筑、设备正在逐步拆除,陈先生一家也为开启岸上新生活做准备。下一步,职能部门还将对该地块进行复绿,恢复运河沿岸水清、岸绿、环境美的生态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