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天津段 划分8管控区
为了保护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市政府日前批复了《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该项《细则》分别从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空间形态与风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同时将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具体划分8个管控分区,对大运河天津段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具有重要管控和指导作用。
根据《细则》,坚持在保护基础上做好文化传承、合理利用和生态永续发展,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河道保护、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兼顾城乡发展,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与河道之间在实体、空间和文化、生态上的关联关系,保护传统空间形态与历史风貌。
《细则》将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具体划分8个管控分区,涵盖了生态保护红线、三个层级文化遗产区域、滨河生态空间、城市建成区和非建成区、村庄等区域空间,界线范围明晰;将《规划纲要》政策要求细化成具体可行的管控要求,兼顾了文化与生态、城镇与乡村、历史与现实、当前与长远,确保依法依规、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