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湖)长办组织开展“健康大运河”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天津市河(湖)长办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自4月1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健康大运河”专项行动,重点实施大运河垃圾集中整治、截污治污等工作,实现大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无垃圾堆放点、无水面聚集漂浮物、无合流制片区、无污水直排、无新增垦殖“六无”目标,全面推动大运河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维护大运河健康生命。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采取三大措施。一是开展河道保洁,借助现有“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体制,排查梳理沿河垃圾堆放点位,解决沿河垃圾堆放问题;督促属地各级河(湖)长统筹推进,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加强大运河周边水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强化污染治理,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控,加快沿河村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现状保留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杜绝生活污水排放污染河道;加大建成区雨污合流、串接混接治理力度,结合截污治污,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调蓄池,解决初期雨水污染河道水质问题。三是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在各区已编制完成的“一河(湖)一策”基础上,针对大运河河段继续深化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确保责任实、人员实、经费实、措施实。
截至目前,大运河沿线7个区已全部编制完成具体行动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健康大运河”专项行动。区、镇街级河(湖)长办将分级建立问题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问题采取台账管理,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下一步,天津市、区级河(湖)长办将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河(湖)长确定事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