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加强大运河环境司法保护
11月15日,大运河区域环境司法保护调研活动在山东枣庄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参加并讲话。
江必新指出,加强大运河环境司法保护是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遗产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司法有效衔接重大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力保障。大运河区域各法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运河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为推进大运河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必新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六字方针作为加强大运河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践行最严法治观,深入研究运河功能多维性、区域区段差异性、生态环境和遗产遗迹统筹保护等特殊问题和规律,建立完善规范化的内部系统协同、外部协调衔接、网络平台共享、裁判规则统一、典型案例编发、白皮书定期发布和对外交流宣传等大运河司法保护“七个一”工作机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出席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和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省(市)高级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期间,江必新赴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查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慰问基层一线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