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今天从银行顺利领到了补助金,我孙子今后的生活有保障了!”近日,温老伯带着变更监护权的判决书再次来到某银行网点,顺利地为其孙子小乐(化名)领取到了每月发放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
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走访困境儿童家庭。图源:温州检察
温老伯的孙子小乐今年8岁,系言语残疾人,其父亲已去世,母亲彭某在其出生不久后便离家出走失联多年,只能由古稀之年的爷爷奶奶勉强照顾,小乐看似不是孤儿,但实际上却与孤儿无异。
2024年3月,鹿城区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发现,温老伯夫妇是低保户,其孙子小乐还未办理困境儿童相关救助,遂协助温老伯撰写相关申请材料,依法为小乐办理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
然而,当温老伯来到银行领取补助金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不是小乐的法定监护人,无法提取小乐的相关补助金。数月来,温老伯多方走访打听后,向鹿城区法院藤桥法庭求助。
该法庭了解有关情况后,根据鹿城区检法两家签署的《关于建立家事案件中涉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商请鹿城区检察院介入,并向温老伯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职能。随后,温老伯来到鹿城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调取相关资料,尝试联系小乐生母彭某,希望能够修复家庭关系,为小乐的成长营造较好的环境。
由于温老伯夫妇已无法联系到彭某,检察官通过梳理,在小乐出生所在医院的记录档案中找到彭某的身份信息,并进一步查询到了联系方式。但遗憾的是,彭某表示自身经济困难,明确表示拒绝抚养和监护小乐。
“小乐的生母虽然是其法定的监护人,但是多年来对小乐不闻不问,导致小乐陷入事实上监护缺失、生活困难并无法享受国家救助政策的现实困境。”承办检察官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并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时,可以经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祖父母等近亲属担任其监护人。
为保障未成年人小乐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认为,可以通过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法律途径,帮助解决小乐享受救助政策障碍问题。
为此,检察官办案组前往温老伯所在行政村,向该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了解情况并调取证明,向温老伯夫妇及其亲属、邻里等人了解情况并制作笔录证据,并协助温老伯撰写申请书。
8月,温老伯向鹿城区法院提出申请变更为小乐的监护人,鹿城区检察院对该申请依法予以支持起诉。9月,鹿城区法院藤桥法庭经开庭审理,依法裁定撤销小乐生母彭某的监护人资格,并变更温老伯为小乐的监护人。(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