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有权拒绝“买短乘长” 也得正视乘客诉求
9月1日,2024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在铁路12306网站全文发布,并于当日起施行。其中,在《拒绝运送和运输合同的终止》一节中明确,对告知列车无运输能力后,无票继续越站乘车的旅客:站、车均可拒绝其进站、上车或责令其下车;对责令其下车的,其未使用至到站的票款不予退还,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铁路新规明确列车有权拒绝“买短乘长”,这是结合列车运能,防止列车严重超员、个别人钻空子引发各类风险,从而保障旅客乘车体验所作出的考虑,具有现实意义。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相当一部分“买短乘长”“买长乘短”的旅客是因为实在抢不到票,才会出此下策,特别是遇到出行高峰,无论长短,只要能买到票就行,很难顾及其他问题。这就需要铁路部门开动脑筋,想旅客所想、助旅客所需。
新规不容误读。客流分淡季和旺季,而是否允许“买短乘长”其实也是视情况决定的——依照新规,“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可予以办理”。车厢坐不满,有旅客想补票越站未尝不可;“予以办理”也更能充分利用资源,彰显人性化服务。就算列车运能不足,或没有余票,新规也指出要明确告知旅客,沟通解释,再进一步拒绝旅客进站、上车或责令其下车。尽职尽责,把工作做好做到位,相信公众能够认可。
当然,对“买短乘长”,铁路部门不应止于说“不”。一方面,应实行关口前移,利用大数据和先进算法,制定客流高峰应急预案,应对部分运能紧张区段补强运力,精准调配、科学安排运输;另一方面,应积极宣传和教育,引导公众恪守公共道德,自觉抵制恶意逃票。如果旅客有越站乘车需求,按照铁路新规,须在原车票到站前提出。维护良好乘车秩序,离不开各方共同努力、相互理解。
无论如何,列车有权拒绝“买短乘长”,乘客亦有权要求更高质量的服务。诚然,短期内铁路运力紧张问题恐难根治,但有关部门仍需不断探索综合治理办法,正视旅客诉求,兼顾公平最大化。
2024版《国铁集团客规》,对比2023版进行了24处修订。除修订越站乘车条款之外,还对报销凭证、学生优惠票核验和购票等条款有了更详细的规定,无疑是对公众诉求的积极回应。
事关多数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相信铁路部门今后能以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使列车安全正点运行。(来源: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