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聚焦”高质效护航民生福祉
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闻令而动,找准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切实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面对面、实打实以更大担当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高质效办案答好“检护民生”答卷。
聚焦重点人群,织密为民“服务网”
切实当好劳动者的“护薪人”。面对劳动者的“忧酬烦薪”事,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加大监督、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提前介入同步审查某公司涉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存在的相关证据问题提出了继续取证提纲,指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加快办案节奏;办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1件、涉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通过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争取案结事了人和,彰显“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公开听证会
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守护健康快乐地成长的道路上,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从未缺席。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用司法“利刃”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依法决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罪错未成年2人,帮助迷途孩子“返航”。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搭建“线索移送+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维权绿色平台,对3名涉案未成年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帮助未成年受害人走出困境。
依法筑牢法治安全“双保险”。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法治副校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将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法治副校长队伍中去,红古区人民检察院被确立为红古区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之一,1名检察干警被聘为“大思政课”讲师成员,12名检察干警被聘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预防性侵害,拒绝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5场,引导学生争当心灵美好、心理健康的“黄河少年”和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
聚焦重点领域,守好社会“平安门”
绷紧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弦”。牢记“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司法理念,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突出“打、防、管、控”一体推进。依法惩治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15件18人,起诉5件6人,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为群众维权“撑腰”;发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头堡”作用,多次召开检警磋商会、公检法联席会,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定性、量刑统一意见,推动刑事诉讼程序高效有序运转。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反诈宣传
主动架起司法救助“连心桥”。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履职下沉,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途径,持续传递司法温度,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释法说理三措并举,努力让更多困难当事人得到司法和社会力量的救助,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其中1件涉农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另1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3万元。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做实提前介入工作,坚持快捕快诉,精准打击,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案件2件3人。在全区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村委会存在村务信息公开不规范可能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件。
聚焦民生突出问题,坚守民生“质量线”
从严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食药安全无小事,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等领域专项监督,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网络食品安全案件1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食品安全修复”的监督模式,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部署开展种子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小专项行动,协同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针对销售过期种子的违法行为立案1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做优做实生态环境“防护网”。生态文明建设没有止境,生态检察的探索也没有止境,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做“法治+生态”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持续奋斗者,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与红古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安全领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助推全区消防安全风险化解;在汛期来临之际,开展“防汛防洪”公益诉讼小专项监督活动,向水务部门和各镇街提出预防性检察建议8件,督促各职能单位做好防汛防洪调度工作。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与红古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安全领域协作机制的意见》
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推动检力下沉,积极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法治保障。聚焦农村垃圾乱堆乱放、秸秆焚烧、养殖污染、污水排放,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等凸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针对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不科学、乱倾倒垃圾污染环境“反弹”情况,立案3件,督促清理乡村垃圾、协同整治乱占耕地、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担当。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深入红古镇旋子村走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民生无小事,民生无易事。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情怀,坚持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以法治的力量用情用心守护民生福祉。(通讯员 李阳 唐晓庆 苏仓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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