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舆情案例

在公共楼道摆放自家物品 是权利还是侵权?

家住雁鸣湖附近的张先生,前不久发现邻居在楼道靠墙的地方摆放了一个简易鞋架,还有两三双鞋零落在门前,“看上去确实不美观,但是因为邻里关系不错,鞋架也小,所以我们就没说什么。”

吴女士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楼道里不仅有业主放鞋柜,还有花盆、滑板车等物品,甚至还有业主在连廊上种菜。

记者走访时发现,将“门前一平方米”变成“私人领地”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以鞋柜居多。除鞋柜外,常见的杂物还有童车、婴儿车、露营装备等,个别业主门外放置的杂物甚至挡住了水井、暖气井、消防设施等。

关于公共楼道的利用,不仅业主们花样百出,供给端也讨论火热、积极“教学”。在社交网站上,部分定制厂家和设计机构,用“电梯厅鞋柜设计方法”“入户电梯厅的极致利用”“消防栓怎么遮丑”等标题,告诉业主如何使用公共楼道,还有一些超薄鞋柜商家,直接打出了“楼道”“走廊”“室外”“配置智能锁防偷盗”等标签来吸引消费者。

共有不等于专有 一梯一户也不应侵占

公共楼道,规范上属于公摊面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有的业主认为,购房价格本身就包含公摊面积,做鞋柜方便实用,还能放快递、外卖,提高空间利用率。有的业主则认为:“楼道也是安全通道,私自做鞋柜会影响通行、采光。到了夏天,那味道更是酸爽。”

那么,人均有份的公摊面积,业主是否有权在邻居没有异议的前提下自由使用?对此,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他表示,共有不等于专有,公共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业主在公共楼道摆放鞋柜等杂物,属于私自占用,系违法。

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涌现出不少大平层产品,多以“一梯一户”“百变功能区”“定制入户前置玄关”等为卖点,还强调电梯厅可以私人定制。对此,赵良善补充道:“即使是一梯一户的房子,开发商允许业主使用电梯厅,也是于法无据的,因为电梯厅属于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法律并不允许业主私自占用。”

私自占用违反消防法 存在安全隐患

占用公摊面积除了影响美观整洁,易造成邻里矛盾外,更多业主担心的是会导致保洁人员无法进行日常清扫,甚至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我家装修过程中发现邻居在电梯间装了鞋柜,消防门只能开45度角左右,万一真遇到危险,跑出去都难。”市民王晓担心道。

采访中,有着多年物业管理经验的高杰表示,在公共楼道摆放鞋柜和杂物确实影响小区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他们也常会接到业主投诉,抱怨公共楼道通行不便、飘散异味等。“为保障小区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我们会定期查看,对业主堆放在公共区域的物品,要求限期清理或代为清理。但是面对一些业主的抵触情绪,我们有时也束手无策,只能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西安消防也曾多次提醒,鞋柜放在楼道看似干净卫生、实则却是违法行为。业主入户门前的楼道不等同于“前院”,是火灾发生后的逃生和疏散通道。消防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行为违法得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鞋子表面沾染的灰尘会在楼道漂浮,影响空气质量,鞋柜等杂物又大多为易燃材质,容易成为火灾隐患。

“惹”出火灾将担责 应畅通协作共治共管

如果因邻居侵占公共楼道产生纷争,业主应如何保障自身权利呢?赵良善提醒,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倘若因堆放杂物而引起火灾的,业主不仅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如失火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物业服务企业也逃脱不了法律责任,其违反了《消防法》‘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有业内人士表示,针对当下业主占用公共楼道的乱象,一方面要多加宣传、管理,强化和落实物业公司责任,加强业委会建设,尽量让纠纷在“小区内解决”;另一方面要畅通小区与社区、执法部门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机制,营造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张莉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在公共楼道摆放自家物品 是权利还是侵权?)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