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翔峰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翔峰犯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同案被告人罗原灯因故意伤害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罪所得将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工作期间,为牟取额外手术费用,单独或伙同罗原灯夸大患者病情、虚构病征,给六名不具备相关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了手术,导致五人重伤、九级伤残,一人轻伤。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医药产品过程中收受贿赂66万余元;利用主持或参与手术的工作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并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这些手术耗材已被依法收缴。
法庭审理认为,刘翔峰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从严惩处。但鉴于他有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旁听了宣判过程。
2024年的今天,回望2004年雅典奥运会,刘翔在110米栏项目中以12.91秒的成绩刻下的奥运纪录,依然激荡人心。二十年光阴流逝,这项纪录坚如磐石,它不仅是刘翔的个人荣耀,也成为了中国田径的一大骄傲
2024-08-09 12:18:26刘翔的纪录含金量还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