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做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场历时27年的郭刚堂之子被拐案终于落下帷幕。
1997年9月21日,郭刚堂年仅两岁半的儿子被人拐走。案件一审时,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唐立霞将时年两岁半的郭新振拐走。随后唐立霞与呼富吉会合,以15000元的价格将郭新振卖给郭某。四个月后,郭新振再次被卖。此后,郭刚堂踏上了24年的寻子之路,他骑着摩托车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北到漠河,南到海南,去了西藏以外的全国所有省份,先后报废了10辆摩托车,风餐露宿的寻子苦旅约50万公里。
2015年,电影《失孤》上映,以郭刚堂为原型的电影主人公寻子故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只有在路上,我才感觉我是一个父亲。”郭刚堂的这句话成为电影的经典台词。
2021年,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并将“郭新振被拐案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同年6月,公安部组织专家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找回郭新振,失孤24年的家庭终于再次团聚。一个月后,涉嫌拐卖郭新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呼富吉、唐立霞被警方抓获。
2023年7月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一案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在实施拐卖犯罪过程中,对被拐儿童及其原生家庭均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在拐卖过程中甚至存在给孩子喂迷药、殴打虐待等情形,性质十分恶劣,应依法从重处罚。此外,据检察机关指控,除拐卖郭新振外,呼富吉、唐立霞二人还涉嫌拐卖其他多名儿童。
2023年12月2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分别提出上诉。
2024年8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做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愿天下无拐。
今天10月30日14时,郭刚堂之子被拐案将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前一天,郭刚堂表示感谢“团圆行动”,警方用9天时间找到了他失踪24年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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