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文拐卖儿童案于10月25日一审宣判。王加文因犯拐卖儿童罪和脱逃罪,加上之前未执行的盗窃罪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具体来说,他因拐卖儿童罪被判9年6个月,逃脱罪被判3年6个月,与原判决的盗窃罪未执行刑期4年1个月1天合并处罚。
王加文现年67岁,来自重庆大足区。1990年,他因盗窃罪被判刑6年,但在1992年从狱中逃脱。在逃期间,他与妻子余华英联系,并多次参与拐卖儿童的行为。2023年9月,王加文被捕并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受审。
同一天,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一案作出宣判。余华英伙同龚显良、王加文长期在贵州、重庆、云南等地物色儿童进行拐卖。法院依法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判了!余华英重审一审死刑,余华英当庭上诉 余华英重审一审死刑
2024-10-25 11:27:24判了!余华英重审一审死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10-25 11:06:00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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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6:17:01人贩子余华英的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