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是否合规?
“这个区域已经被划定为南部县烟花爆竹禁售区域,在此储存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该网友质疑。
带着网友的疑问,记者来到南部县应急管理局。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工作人员介绍,现行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但网友提及的涉事地点——南隆街道太洪社区3组,不属于城市建成区,因此在此设置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并不违规。
无人机视角下的南部县金星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针对网友反映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允许存储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销售,只能向获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定量发售,不得向市民零售。同时,销售时使用的运输车辆,也必须是具有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的防爆车辆。
“我们已经联合公安部门,对网友的举报线索摸排调查。”该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网友反馈的运输车辆不具备资质一事,现查明,情况基本属实,将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对网友反映的公司违规零售等行为,将在调查取证后进行处理。
4月16日,芜湖市调查专班成员、市政府(市营商办)相关负责人在“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上,针对网传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的问题作出回应。
2024-04-19 14:40:17央媒:企业被查65次是选择性执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