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底,陕西警方接获线报,称有犯罪团伙在夜间非法挖掘珍贵的古生物化石。经过十多天的秘密监视,警方注意到两名男子使用可疑车辆运输疑似“龙骨”的化石。行动在深夜展开,成功逮捕了嫌疑人黄某,并在其住处附近的窑洞内起获了78袋“龙骨”,总重量惊人地达到了3.5吨。
后续的专家鉴定确认,这批“龙骨”是来自中国北方新近纪的三趾马动物化石,这类化石属于国家级保护的古脊椎动物遗存,对科学研究具有重大意义。黄某的被捕迅速瓦解了该犯罪网络,其余三名同伙随后主动向警方投案。
案件在八月份迎来一审判决,四名被告因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被判处二年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1万至1.5万元的罚款。公众若发现类似倒卖古生物化石的行为,应及时干预并报告给相关部门,共同维护文化遗产安全。
在陕西省甘泉县,2024年5月发生的一系列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引起关注。当地公安局成功破获案件,捣毁两个犯罪团伙,拘捕25人,涉及“龙骨”总量高达1.4吨
2024-08-01 15:23:59广东:违法收藏恐龙化石最高罚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