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称:“只要是我带的人基本打假一单就能有500~1000元收益。刚开始做几千块一个月,时间做久了2万一个月也是不难的。”另有多位“打假老师”扬言,只要做得好,月入5万也不是问题。
在“打假师傅”的朋友圈内,蓝鲸新闻记者发现,商家的转账信息被当作教学成功案例晒了出来,索赔金额大多在1000元以内。一张大额的索赔截图格外显眼,商家转账金额高达28500元,“打假老师”的徒弟在群里感叹道:“不容易啊,逮住个大的。”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
靠职业打假谋取暴利或将成历史
据上海证券报,针对有的“职业索赔”人恶意利用这一裁判规则,超出生活消费需要大额购买、连续购买、高额索赔,甚至借维权之名敲诈勒索,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2024年8月22日起正式施行。
“对‘知假买假’索赔的规定是《解释》的一大亮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梁神宝对记者说,本次《解释》贯彻“过罚相当”原则,明确了“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无论是一次购买、连续购买还是连续购买分别起诉等情形,都需遵循“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的原则,对于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的部分,惩罚性赔偿请求得不到支持。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律师桑永标表示,根据《解释》的规定,法院可能只会对其中符合合理消费的一部分进行“退一赔十”判罚,而明显超出正常消费的部分就不会支持,以打假为职业牟取暴利的情况或将成为历史。
“知假买假”索赔是一把双刃剑。全国人大代表王一君表示,《解释》坚持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知假买假”者惩罚性赔偿请求,既打击违法行为,又避免生产经营者“小过担大责”。
职业打假人黄林在2017至2018年期间,于东莞市多个地点购买进口食品后,因商品缺乏中文标签或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问题,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并与商家协商索赔
2024-09-12 21:01:00职业打假人羁押千日获52万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