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悲剧。2023年12月,11岁的小刘骑着12岁小罗的自行车,在小区道路骑行,小罗站立于后方抓住小刘的衣服。当小刘回头让小罗扶他肩膀时,自行车失控撞倒了正对面行走的60岁陈某,导致陈某重伤并最终在医院去世。
事故发生后,两名孩子的家长各自先期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用。然而,由于双方在进一步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陈某的家人提出80万元的赔偿请求,遂将小刘、小罗及其监护人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小刘和小罗的家长辩解称,陈某生前已有脑梗病史,其死亡并非直接由撞击导致,主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审理认为,尽管陈某自身健康状况对损害结果有一定影响,但这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因此,陈某不需为此事负责。小刘和小罗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赔偿陈某家属80万元。此判决在二审中得到维持。
法官强调,根据法律规定,受害者的体质或原有疾病不被视为减轻侵权者责任的理由,除非受害者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在此案例中,小刘违规载人骑车,明显存在安全隐患,这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监护人需对孩子们的行为负责,并提醒公众,尤其是家长,要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预防类似悲剧重演。
在浙江衢州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女子与她的同事正骑行离开一个带坡度的地库。不巧的是,此时一名小女孩因骑车速度过快失去控制,与两人发生了碰撞
2024-09-10 11:27:42女子称骑车被小孩撞反被家长要赔偿强调安全驾驶的重要性无法被过分强调,尤其是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时刻警惕行人的存在。不幸的是,许多交通事故源于驾驶员的疏忽,比如疲劳驾驶、分心使用手机或超速行驶,这些行为造成了无数家庭的悲剧
2024-09-01 09:14:32司机开车玩手机撞倒横穿马路的行人4月16日早晨7时,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二段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余某某,男性,35岁,驾驶小型轿车在途径该路段人行横道时,不慎将两名行人撞倒。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另一人受伤。
2024-04-16 15:08:56宜宾男子驾车撞倒行人致1死1伤骑行作为一种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然而,伴随其普及而来的是不文明骑行导致的事故与纠纷频发。在上海,一起发生在滨江道的骑行碰撞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2024-07-15 15:25:50小孩撞倒报价10万自行车行人闯红灯过马路,造成骑电动车的受害人摔倒,进而被轿车碾轧致死。法院判定轿车司机无刑责,闯红灯的行人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
2024-09-11 10:32:30司机撞死人无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