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已经第8天了,“混装油”到底卖给了谁,为什么还没有公布
五日前关于“罐车在卸载煤制油后直接装载食用油”的事件,最近迎来了新的动态,相关方的反馈信息逐渐公开。这些反馈揭示了各方立场,颇为耐人寻味。至今,这些油品的实际使用者身份依旧成谜,而这无疑是消费者最为关切的点。理论上,追查这些油的最终流向不应是一件复杂之事。
中储粮在事件曝光当日即7月2日,迅速行动,要求其下属油脂公司进行全面排查,并自7月5日起,在整个系统内展开了专项整治,明确表示将对发现的违规运输方及车辆采取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的严厉措施。相比之下,汇福粮油集团的办公室人员回应称,相关部门正介入调查,公司正等待官方通告,并强调涉事油罐车不属于该公司,所有标有“汇福”品牌的油品均符合质量标准。
在监管层面,汇福粮油所在地河北省三河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宣称已完成调查工作。而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则表示,调查仍在进行,并承诺不久将向公众通报结果。
从各方回应观察,中储粮对此次事件的处理显得相当重视且迅速,其后续防范措施亦显示出坚定决心。汇福粮油的回应则给人一种置身事外的印象,仿佛与事件无直接关联。
通常逻辑下,商品售出后如何运输及处理多被视为买家责任。但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形象的高度,确保产品以最优状态送达消费者手中,是企业的基本责任,不容忽视。汇福粮油所展现出的“售出概不负责”态度,或许有待讨论,也可能仅是公关策略上的考量。
至于视频中出现的罐车,其中一辆隶属于邢台皓源物流,据网络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罐车司机在运送煤制油后直接转装食用油的行为,是个人决定还是公司指示,有待该物流公司出面说明。
在这次事件的核心,公众最渴望了解且应当主动发声的,是那些使用这批散装油的企业——它们的身份、油品用途以及消费者是否可能间接接触。自7月2日曝光至今已有九天,罐车车牌清晰可辨,且油脂生产商理应掌握油品销售去向,查明真相不应过于困难,但为何仍未公之于众,引人疑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销售方承担首要责任,任何企图逃避责任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近期,有关罐车在未进行清洗的情况下,直接从运输煤制油转换为装载食用油的新闻引起了广泛讨论。据河北省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他们已经完成了对涉及该事件的汇福粮油集团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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