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操纵“网络水军”被罚10万
7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庭审,聚焦一起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此案中,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杨某某及其所运营的传媒公司、网络公司、科技公司,存在发布虚假信息、操控网络水军进行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行为,严重干扰了网络信息的真实性与市场秩序。法院最终判决四被告删除虚假信息、注销上千个虚假账号,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公益损害金共计100万元。杭州男子操纵“网络水军”被罚10万!
庭审现场吸引了众多关注,包括杭州市、区两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互联网行业代表、学生以及各级媒体记者参与旁听。检察院指出,被告方未经核实便发布或删除信息,以盈利为目的操纵网络舆论,不仅破坏了网络生态,还侵犯了公众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方则在庭上承认错误并表达了歉意,同意承担赔偿。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四被告行为违法,破坏了网络信息环境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具体来说,这些行为通过雇佣网络水军进行虚假宣传或删帖,破坏了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对市场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多重损害,包括削弱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度、扰乱市场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利等。法院强调,被告方故意制造虚假流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网络信息生态,应受到法律制裁。
最终,法院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请求,判处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删除虚假信息,注销相关账号,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被告当庭表示接受判决。
法官特别提醒,网络空间虽然自由开放,但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利用网络散播虚假信息或进行流量造假,这将严重损害网络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每一次负责任的网络行为都是对健康网络环境的贡献。本次判决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对网络虚假信息和流量造假持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的诚信与秩序。杭州男子操纵“网络水军”被罚10万!
7月4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件由法院院长陈增宝主持,涉及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及四位被告:杨某某、一家传媒公司、一家网络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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