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真正管用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强调各学校需组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欺凌行为的甄别与合法处理,每学期每班级至少举办两次相关主题班会,增强学生防范欺凌的知识与技能,并确保监控覆盖校园隐蔽区域,如楼道、天台及储物室等。
此前的四月底,教育部联袂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全国安全工作会议,针对中小学幼儿园提出进行全面安全排查的要求,并计划定期对师生、家长开展法治教育与防欺凌专项培训。
此番重申通知,意在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紧迫性的认识,并促使其成为学校日常管理的一部分,避免流于表面或形式主义。尽管过去十年中,我国多次集中力量整治学生欺凌问题,但由于缺乏长效工作机制,治理成效难以持续,导致问题时有复发。
2017年底,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已提及由学校欺凌治理委员会界定欺凌行为,且《未成年人保护法》亦明确规定学校应建立防欺凌工作体系,实施相关人员教育与培训。当前,教育部再次强调该委员会的重要性,需审视其实际运作情况及其成效,以防落入有名无实的困境。如何让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真正管用。
构建有效防欺凌机制,需确保委员会兼具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成员可涵盖教育管理者、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尤其是高中生)、法律及心理学专家等。委员会需具备独立调查与处理事件的能力,避免受学校行政干预,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理每起欺凌事件,包括举行听证会并接受申诉,确保处理过程公正严谨。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将对学生欺凌采取严格司法措施。因此,切实运作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严谨处理每一起校园欺凌案件,是对“依法从严”的实践,直接关乎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亟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