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昶荣)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发布了关于《若干措施》的解读。
解读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明显的趋势性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条件。
为此,《若干措施》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若干措施》共分6个部分。第二至第五部分为文稿主要内容,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解读指出,文稿的这些内容是今后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
南京一托育机构内,育婴师正在陪婴儿玩玩具。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昶荣/摄
解读中指出,《若干措施》的亮点在于: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合力,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人口和生育工作。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生,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若干措施》充分考虑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形成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