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恒表示,债务置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利率下降时以“低息债”置换“高息债”:
地方政府为了避免即将到期的高息债务带来的还款压力,通常会选择通过发行低息债券来置换旧债,这样不仅延长了还款期限,还能够节省利息支出。比如,有些地方政府此前发放的债务利率较高,而随着市场利率下降,政府可以用新的低息债券来替代旧债,实现“新旧债务”置换,从而减轻财政负担。
此外,就是把“隐性债”转化为“显性债”:
地方政府可以按法定程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偿还掉此前通过融资平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把“隐性债务”置换为地方政府财政账目上的“显性债务”,让债务更加公开透明,风险更加可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2024年以来,经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而这一次即将实施的“隐性债”转化为“显性债”措施,区别于以往每年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是属于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来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
地方债务压力缓释
如何进一步激活地方发展
罗志恒表示:要将更多的新增债务资金投向投资回报较高的项目,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高的地区倾斜。
这也体现着缓释地方债务压力,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路。
专项债和一般债不同,作为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它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