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3月28日-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发布信息:20人被查,16人被处分。
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车房,严查!
上周被处分的16人中,4人的通报中都提到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钱款、住房、车辆等问题。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义昭“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建辉“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沃岭生“违规借用下属车辆”。
党员干部向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钱借房借车,实际上出借的是手中的权力,本质是公权力的异化和滥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列入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形。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各级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以权谋私,把权力当成为自己捞取利益的筹码。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做不到廉洁自律,必将付出惨痛代价。
以“贷”谋利,这个脑筋动不得
上周被处分的16人中,3人的通报中都提到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问题。王义昭“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张建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中国农业银行河北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巨额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