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鵬新決定逮捕
2024-06-28 15:12:26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今天(2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鵬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總台央視記者程琴)
記者今天(2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鵬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總台央視記者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