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升级!捐助资金须专款专用
中国网9月6日讯(记者 赵晓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个人网络求助现象不断增多,出现了一些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为加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保护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捐助人的合法权益,9月5日,民政部、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慈善法首次将个人求助行为与网络募捐平台纳入法律规范,并授权主管部门指定平台、制定相关政策。此次发布的《办法》正是基于这一背景。
《办法》规定,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经民政部指定;未经指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从事求助信息发布和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
平台应建立审核团队查验求助信息真实性
关于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指定,《办法》明确,申请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应满足第四条规定的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民政部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遴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公告;组建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公布后,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在六十日内提供服务。
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是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法定义务,为确保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办法》在申请指定条件中明确平台须具备查验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的能力;平台应当明确告知求助人、信息发布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明确告知求助人、信息发布人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
《办法》还明确了求助人、信息发布人需要提交的求助信息和相关材料;规定平台应当建立审核团队,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平台查验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平台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平台捐助资金应由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专项使用
捐助资金的安全和管理是《办法》的重点内容。《办法》在申请指定条件中明确要求平台的运营主体与银行须签订捐助资金存管协议,还明确平台归集的捐助资金应当由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专项使用,并对捐助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开设问题作出了规定。除平台收取服务费用、捐助资金无法原路退回等情形外,专用存款账户归集的捐助资金只能向求助人本人或者其提供的医院账户等转账。
《办法》强调,平台还应当承担捐助资金拨付审核责任,建立审核机制,加强对捐助资金拨付的审核,并及时向求助人拨付捐助资金;应当监督求助人按照求助用途使用捐助资金,要求求助人、信息发布人及时更新捐助资金使用情况。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平台要求相关责任人退回捐助资金并退还捐助人的情形,规定平台应当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每个求助人相关的资金筹集、拨付、使用、退回等信息,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编审: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