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如斯坦福大学法律、科学和技术项目主任莱姆利所言,“没有真正的证据”证明TikTok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事件根源在于美国国会对任何来自中国的科技企业都采取敌视态度。美媒报道称,美联邦官员从始至终都没能提供中国收集美国人数据或更改推荐算法的证据。美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试图强调TikTok风险时,也只能表示对该应用算法的任何调整都是“我们不会轻易检测到的”。
事实上,美国炒作所谓“中国数据威胁论”,不过是为了配合其打压中国的行动而编造的借口。近期,美国同样以所谓“数据安全”为借口,针对海外产汽车软件开启调查。美商务部长雷蒙多更为此抛出了“中国制造的智能汽车每分钟都在收集数百万美国人的数据”“假如美国路上有300万辆中国车,北京能让它们同时熄火”等惊人言论。
滥用“国家安全”概念,在各行业打压他国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已成为美国的一贯做法。这种不能在公平竞争中取胜,就采取霸凌行径的做法,扰乱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的是国际投资者对美国投资环境的信心,最终必将反噬美国自身。
打压别人,不能让自己更强大。数据安全问题客观存在,但专业的问题应当通过专业的方式来解决,全球各国应共同制定普遍性的全球数据安全规则。正如反对“剥离法案”的一位议员所言,美国需要的是探索一套适用于所有社交网络平台的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而不是针对一家企业的狭隘禁令。美方应切实尊重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为各国企业在美投资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