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将送“立法院”临时会审议,最快8月上路。岛内对此是议论纷纷,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就法律层面来说,“恋”是个模糊观念,法条并没有解释与规定什么是恋爱。他认为,禁止发展师生恋,在高中以下学校很有必要,主要原因在于学生还没有成年,且高中以下老师的权威性较强,而大学生已成年,现在当局将师生恋纳入法律,大学未来如何执行将是极大考验。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的人气教师方元沂,有“文大梁朝伟”的称号,深受学生喜爱。
他认为,在大学当老师一定恪守教学伦理,尤其要避免与女学生私下接触以及在封闭空间相处,说话的时候也绝对不能动手动脚,不能有不当肢体碰触,且在言语上的界线要很小心。
他说,师生恋是绝对要避免的,主要在于这样的关系存在权力不对等的问题,不过纳入法律,会导致师生关系变得僵化。
不少网友表示,“高中以下就算了,大学生都成年,自己负责啊”。
世新大学社会心理系副教授詹昭能认为,放眼四周,师生恋成功案例不少,现在当局以法律严格加以规范,对于单纯的师生互动恐怕会造成诸多压力与困扰,“今天到底该不该关心学生?
关心到什么程度?
怎么关心?
大家会心惊肉跳”。
为了避免引起法律争议,想必老师们与学生的距离一定会拉得更开,师生关系也必然日渐疏离。
人与人日久生情是很自然的事情,如今民进党当局把感情问题纳入性平等范畴,很明显是试图以法律解决人与人之间的问题。
不过情感问题实在很难定罪,未来恐怕会有许多灰色地带难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