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11月30日报道称,大陆商务部当天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报道称,商务部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10月8日收到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大陆聚碳酸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
报道称,根据公告内容,这次反倾销调查范围为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其主要用途包括电子电器、板材/薄膜、汽车、光学、包装、医疗器械、安全防护等领域。
大陆对台湾聚碳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利害关系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
据报道,本次调查自2022年11月30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利害关系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