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兵团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国营农场特点和优势,在进一步夯实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基础上,全面加强科学管理,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计划管理,严格制订计划的程序、编制、审核、检查与修改,并按生产任务和技术要求实行定额定员;二是改进财务制度,形成独立统一的生产财务系统,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完善物资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生产成本观念等。由于兵团坚持把加速建设正规化国营农场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一系列优化调整和改革,国营农场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据统计,到1966年,兵团事业达到较为辉煌的历史时期,拥有正规化、机械化国营农场137个,耕地面积1212万亩,粮食总产量7.2亿公斤,当年国内生产总值9.77亿元,占新疆全区的25.2%,比1954年增长10.5倍,综合盈利1.13亿元,职工生产生活水平有了非常大的改善,发展实力得到显著增强。[3]158
遍布在天山南北的兵团国营农场以农田平整、林带成网、水渠纵横、道路畅通、营房整洁的全新面貌,改变了昔日的戈壁荒漠景象。更为可喜的是,在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开都河、玛纳斯河、伊犁河等流域以及哈密、博乐、塔城、阿勒泰等地区的荒漠上,出现了片片新绿洲,形成了比较集中的农场群(带),以农场群(带)为依托,又相继出现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军垦新城,如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北屯等,这也进一步加快了兵团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实事充分证明,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邓小平同志关心支持下,兵团正规化国营农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兵团走向现代化积累了丰厚物质条件,为新疆实现农业集体化作出了典型示范,同时,兵团自身实力的壮大也进一步促进了新疆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