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兵团起初建设的国营农场大多分布在荒原戈壁、深山僻壤,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都相当匮乏,只能依靠自力更生解决。这些客观条件的制约,迫使兵团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必须相应发展工、交、建、商和科、教、文、卫等事业,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因此,为了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迎接第二个五年计划,兵团于1957年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继续坚持以农牧业为主,相应地发展加工副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合作社等经济事业。”[3]88此次会议之后,兵团在建设正规化国营农场上逐步确立了以农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1958年,朱德同志在新疆军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大会上,对兵团建立大批国营农场以发展新疆农牧业生产,并且帮助各族群众发展生产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三十七八万人,事实上就是一个高级的、大型的、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和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2]68经过艰苦奋斗,特别是1958年以来的大发展和随后几年按照党中央要求作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1960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在批转国家计委党组《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中首次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兵团各项事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国营农场的不断壮大,为新疆现代农业和现代化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
1956年,中央农垦部成立,专门负责屯垦戍边事业,兵团作为当时全国最大的农垦区,受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1962年5月15日,邓小平同志在听取农垦部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国营农场的家当已经不小,就是没有管好,看来是个管理问题。要发挥国营农场的优越性,搞多种经营,要总结经验。农场必须有几定,有定员、定额和责任制,才算办企业。”[4]48邓小平同志充分肯定了全国范围内兴办国营农场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时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在建设国营农场中缺乏管理手段等硬伤,这也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国营农场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正规化指明了方向。此后,根据邓小平同志的重要指示,农垦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对加强国营农场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并向中央呈送了报告。1964年9月5日,中共中央就此作出具体批示,再次强调:“国营农场必须彻底改变硬搬苏联单一经营的方针,必须实行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