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出现了真正的木楼和多层木塔。至晚从隋唐时期开始,以梁柱和“铺作(斗拱)层”相结合的技术,支撑起大开间大进深的建筑屋顶。两宋时期,产生了丁字脊和十字脊屋顶,以及“工”字形和“亚”字形平面的殿堂,挑檐也有所缩小。可以说,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传统建筑的基本形式,在宋代均已出现了。
从隋唐至北宋时期,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逐渐变得程式化、标准化和模数化。以宋代《营造法式》的出现为标志,一整套包括设计原则、类型等级、加工标准、施工规范、造价定额等的完整制度被总结出来,并以斗拱构件八等级的“材”作为模数标准。这套制度起到了统一规格、简化程序的功效。匠人按照这些现成的数值预制构件,无须反复计算,甚至无须详细的图纸。这是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的一个里程碑。
元末明初开始,由于煤炭的大量使用,烧制的黏土砖产量大增,官式建筑和部分城市民居普遍采用了砖墙,建筑挑檐和斗拱尺寸进一步缩小。这一阶段比较重要的著作如明代《鲁班营造正式》、清代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分别总结和规定了江南民居建筑、官式建筑等通行的设计标准。
单体建筑组合体现空间美学
从古至今,人们对建筑空间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扩大室内空间和满足复杂功能两个方面。而由于建筑技术和材料属性(如木材长度)的影响,单体木结构建筑的体量和形式受到限制,因此,中国很早就发展出单体建筑的群体组合这一营造传统。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建筑体系,如宫廷、公署、礼制、合院式民居和园林等,组合方式均有差异。院落空间的变化、建筑间的烘托与对比、室内外空间的交融与过渡、各种空间要素的虚实相应、天际线的变化……多样化的组合形态,产生了独特而丰富的艺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