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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公共就餐场所须提供公筷(2)

杨爱明发现,目前就餐场所的现状还远远不能满足此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的要求:一是大多数餐饮场所未能主动提供公筷或其他公共餐具;二是部分餐饮场所虽然主动提供了公共餐具,但由于公筷和私筷区分标志不明显,没有大家公认的、具有特征性的公筷,导致就餐者稍有不慎,就出现了公筷私筷混用的情形;三是就餐者对使用公筷等公共餐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嫌麻烦,使得公筷成为摆设。

因此杨爱明建议,相关部门应该要求公共就餐场所必须提供公筷等公共就餐工具,最好根据餐食的特点提供方便、适用的取餐工具,包括筷子、勺子、夹子等。进一步来说,应制定相关规定,对公用餐具配备相关的消毒设备进行消毒,存放公共餐具的场所也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还应制定相关的推荐性标准,对公筷等公共餐具的颜色、长度、形状、明显标识等特征性指标作出规定,推荐给餐饮企业使用,从而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对公共餐具特征性标识的强烈印象,以避免公筷私筷混用。

杨爱明还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健康就餐习惯。有关部门可通过电视、广播以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让民众提高对幽门螺杆菌危害性和对就餐使用公筷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使用公筷等公共餐具是一种保护自我健康,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的表现,是一种新型的就餐礼仪;鼓励广大医务工作者通过出版图书、日常诊疗、发视频等形式,多做关于幽门螺杆菌的危害和使用公筷重要性的科普工作;鼓励公共就餐场所粘贴醒目的标志标识,鼓励使用公筷等公共餐具、倡导健康文明餐饮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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