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监测实施一个多月来,不少药企已经晕头转向。
近日,国内一家创新药企的负责人告诉健识局:自己公司的产品正面临是否要退出线上零售渠道的问题,“我们无法管控零售商的定价,一旦店家打折,我们就可能要全盘调整价格体系。”
这位负责人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前不久业内接到的国家医保局公告显示:要以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为锚点,与医保挂网价、各类集采中选价、定点药店零售价等做对比,“发现异常高价,督促医药企业主动调整”。
这个“锚点”就如同紧紧锚在药企头上的紧箍咒一样。药品也是一种商品,药企有出厂价,销售渠道有一定利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对终端零售价格没有控制权,否则会被判定为“控销”;但若不管好零售价,最终可能“挨刀”的还是自己。
健识局了解到,已经有一些药企负责人开始与实体连锁药店、网络售药平台沟通,尽可能在符合监管的前提下理顺价格体系。但即便是连锁药店内部,也难以规避各家具体门店的销售行为。
“以前药店有一些促销手段,比如拿出几盒药来打折销售,算是个营销技巧。现在放到网上,影响力一下子扩大了。这样的事情很难管。”一家连锁药店负责人告诉健识局,谁能想到药品价格低的零售渠道,反而给自己惹上了麻烦?
对价格监测政策的尺度把握不准,正在影响药企、药店和网络售药平台的日常经营。
药价趋于统一,放弃网络销售渠道是无奈之举
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公告称,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和其他渠道药价进行对比,治理药品不合理高价的乱象,这其中首次提到监测“即送价”。
上述创新药企负责人分析:“药价挂在网上,人人都能查到。对消费者的影响也最大,主管部门关注网售价的初衷是正确的。”
事实上,零售渠道药品价格不统一的现象本身就是常态。药品和普通商品一样,有成本和渠道利润。药企一般按会给零售商留一定的利润空间,鼓励它们帮助销售。药企也会选择一些特定区域或特定渠道进行推广。
这些促销活动往往是短时期、小范围的,如会员优惠、“1元购买xxx药”等商业活动,都是吸引消费者的手段。但这些商业手段放大到网上后,引发的舆论却是任何一个参与方都无法独立承受的。
有一家普药企业的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的药品在医院和零售渠道铺货,发现很多零售药店入驻电商平台后价格不一致。他担心:如果一旦被系统监测抓住“低价”,不知道产品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这位负责人向药监、市场等多个监管部门反馈,但都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最稳妥的做法当然就是将自家的药品从所有网络售药平台上撤下,“我就是管线上销售的,如果产品真的从网络平台下架,我就失业了。”他向健识局表示。
因为医保部门盯牢的“即送价”概念比较模糊,尚未有具体的标准执行,各家企业对药品比价监测政策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一些药企为了符合药品比价的监管规定,只能向网络售药平台发出“警告”:如果所售药品价格无法与医疗机构的价格保持一致,企业将选择断供。而这其中,不免出现了一些变形动作,比如:有企业直接反向要求网络平台以线下价格为锚点进行涨价,试图换种方式达到政策的要求。
皮球踢到了网络售药平台这里。按目前的趋势推演下去,网络平台的价格优势无法体现,药企将损失一个流量巨大的零售渠道,会面临一个“双输”的局面。
业界期待细则出台,发挥市场作用造福广大消费者
目前,全国共有66万家药店,在售数十万款药品,这些药店或通过自有网络渠道销售,或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逐渐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流,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用药选择。
药品在医院、实体连锁、以及网络售药平台等渠道销售,存在价格差距属于市场的正常行为。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曾联合发文明确:药品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药品网售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根据国家药监局旗下的米内网数据,2023年中国网上药店化学药和中成药这两类终端药品销售额突破了600亿元,同比增长28.46%,持续双位数增长。其中,化学药的份额超过60%,中成药超30%。
网络售药平台的药品价格往往比实体连锁、医院价格低。分析人士指出:电商的销售组织方式和普通销售渠道完全不同,经过十几年发展已经成熟,可以压缩出一大部分成本空间。而这些成本在医院和药店渠道不可避免。
网络的底色就是公开透明。以往药店开展的各种促销活动移植到网络端,让更多消费者获得了更优的选择,本身是减少医疗开支、降低医保基金支出的好事。医保部门出台价格监测举措,自然是希望把这件好事做得更完善。
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服务的补充,业内普遍认为,如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网络售药平台上的药品不再允许适度折扣,无疑将失去其最基本的活力。
同时,面对14亿人的庞大用药市场,一款药物在医院、药店、网络售药平台等不同销售渠道,实现销售价格统一,恐怕不现实。几位药企、药店人士都希望,监管部门能对药价监测措施出台细则,细化具体监测标准,以及处罚措施。
上述创新药企负责人表示:严格监管线上线下药店药价,并不是简单要求价格一致,或是一味寻求低价,而是发挥市场作用,消除信息差带来的价格歧视,让渠道保证合理盈利的同时,让消费者享受到便捷的用药服务。这才是监管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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