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提车时被要求加价3万元,不加钱不交车?7月21日,“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话题冲上热搜。
据蓝鲸新闻报道,近日,全国多地陆续有消费者透露,遭遇了宝马的霸王条款,之前定的宝马汽车被4S店拒绝交付,销售临时要求加价才能提车。
一位来自重庆的消费者称:“我是5月29日和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车型是宝马i3,价格是17.45万,并且交了定金。当时销售说提车没有问题,但是到临近提车时被告需要加价3万。”
消费者还称:“我和4s店方面经过多次协商,后续对方又表示加价1万多就能提车,再后来经理又说没车了,停产了。在多日协商沟通的过程中,4S店每天都是不同的说法,给出的回应反复无常。”
另一位来自郑州的消费者透露:“我是6月底在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的车,车型为宝马i3,合同已签订、定金已交完、贷款方案通过,当时客户经理说四五天就能交付。但临近交付时被告知车价要贵2万,并且换成三年免息的金融方案,否则不让提车。”
综合消费者的爆料的内容来看,此次全国多地宝马4s店出现大规模拒不交付的情况,车型主要集中在i3、ix3、3系这几款车型,多数消费者是在5月底6月定的车,7月提车时大多被要求临时加价3万。
对此,有网友表示“吃相难看”“涨价时要求消费者加价,降价时给减价吗?”
据蓝鲸新闻,以上反馈的消费者中也有人提到了车,不过提车的过程非常艰难,即便是在合同手续集全的情况下,消费者催促多次后才能完成提车。
4S店拒不交付的理由也是各不相同,对于一些已经签订合同、交付定金的消费者,门店给出的回应是车停产了或者产量减少。对于那些仅仅交了定金没签合同的消费者,门店则回应“总部审批没通过”等理由。
对于这种行为,不少消费者表示无法接受,在合同签好,定金交完的情况下拒不交付或者被要求临时加价,这种做法无异于霸王条款。
据光明网,宝马此前为了应对市场变化,曾实施一系列价格优惠政策,尤其是在面对新兴电动汽车品牌的竞争压力下,宝马采取了激进的价格策略以刺激销量。7月16日,“宝马开始涨价了”话题引发关注。
此前报道:宝马涨价3–5万!曾被曝门店亏损严重,主动退出“价格战”
记者了解到,宝马退出价格战后,预计消费者退单率会达到30%,宝马会把车源留到下半年,加强高质量销售。
据蓝鲸新闻,宝马战略布局变动却让消费者为之买单,当初签订的合同如今成为一张废纸,4S店单方面的违约,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签订好的合同,4S店可以单方面拒交、提价吗 ?对此,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金波律师表示,4S店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从4S店购买汽车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已经与4S店签订了的合同且交付了定金,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4S店拒绝交车、采取临时加价提车违反了合同约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光明网,针对部分宝马车主发帖称提车难,4S店销售以“减产无车”或“价格上涨出不了票”等理由交不了车。近日,苏州一宝马4S店销售称,确实存在7月难交车的情况,具体原因不方便透露。“和涨价无关,无非是等久一些再提车”。宝马客户服务中心称,若遇4S店迟迟不交付,可以致电反馈,客服会帮忙反馈到门店协商。
另据九派新闻,7月21日,宝马总部客户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称,售前售后问题总部已授权经销商处理,如果消费者对经销商的处理不认可,总部可协助消费者反馈至店内。
工作人员称,官方会给出一个车辆指导价,但具体的售价由经销商为准,“我这边是第一次收到这个反馈。”其称,“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每个地方给的优惠也不一样。”
随着新能源车渗透率提升,各车企高度重视充电设施的建设。近日奔驰与宝马成立的合资公司获国内批准成立,该公司将加速布局中国充电网络。
面对价格战,它们一开始就可能是“打不过就加入”的心态。退出不失为另一种选择。
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如果与中方的讨论不能得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将从7月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欧盟委员会6月12日发布公告称,如无法与中国达成解决方案,将于7月4日左右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BEV)征收临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