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八大,中国的社会治理先后经历了政府管制、社会管控和社会管理等阶段,每一阶段的发展过程都与对应时期的国情和社会基本矛盾相适应。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社会治理”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党和国家的文献中,取代了过去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提法,并且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置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这是党的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一次重大创新,意味着中国社会建设在顶层布局上进入崭新阶段。党在社会治理中的体制机制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形成了哪些创新成果?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是什么?中国网《中国访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别节目,邀请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室主任樊鹏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室主任樊鹏就党的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关问题与网友交流。 摄影 伦晓璇
中国网:樊老师,您好!欢迎您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节目!
樊鹏:主持人好,广大网友好!
中国网: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这一字之变给社会治理实践带来了哪些变化?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果?
樊鹏:这样一个转变的意义是深远的,也反映了在社会领域的建设,我们党治国理政中思路的转变,(对社会建设)内涵的转变,也是一个指挥棒基准的转变。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任何治国理政的理念思路,都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是说凭空蹦出来一个概念。
从2002年之后,中国社会经历了一个剧烈的变动。我们知道2001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以后,中国的社会大流动,人口的大流动,整个行政诉讼案件也在上升,基层的矛盾、纠纷,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也在增多。
当时党的十六大之后意识到社会管理是很重要的。但当时社会建设更多的是搞民生,做医疗体制改革,农村的新农合。社会管理还是比较简约粗犷的一种思路。但是到了2012年,也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整个情况有些新的变化。比如说我们的城镇化率已经有一个非常大的飞跃,社会的富裕程度,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有了更大提高。
在这个情况下,我们谈社会治理这样一个背景,可能有几个重要的出发点:
第一,在新的时代,人民对于社会领域的美好生活的要求有新的变化,追求更好的公共产品,更舒心的生活,更高水平的生活,甚至还要有更多的民主参与。如果你再把群众或者是公众作为管理对象,有点不合时宜了。我们对于人权的概念,对于政治社会生活的期望有了更高的期待。这种情况下到底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管理社会,是一个新的挑战。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提出来社会治理这样一个概念,本身是我们国家制度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一个特点,或者说一个标志。
到底这个变化核心是什么?从管理到治理,社会上讨论比较多的是主体变化,比如说由党和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转变到一个强调更加多元的参与,共同的参与,协同的参与,是一个参与结构的变化。从我这么多年调研的经历来看,还有一个治理内涵的变化,管理更加强调的是稳定、有序。但是治理内涵更丰富,治理还要强调公共产品产生的供给,既要有效率,还要有质量;既要有社会和谐,还要有社会的活力;既要有民主,又要有法制,是一个相互统一、相互兼容的过程。这实际上等于是党和政府把这个压力抛给了自己,顺应时代的要求,顺应人民的要求。我们要自我激励,自我转型。在社会领域要进行改革创新,这是我想说的第二个点。
这个变化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是非常显著的。第一,对于社会建设,对于这样一个理念上有新的变化。我们理解的社会不仅仅有民生,不仅仅有保障,还有人民的参与,还有治理,这是理念上的变化。
第二,就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的,要激活社会力量,或者说要激发社会组织的参与。从十八大以来,我们的社会组织进入到社会协同治理的概念,有质的飞跃。大概在2001年的时候,我们国家的社会组织总量,在民政系统登记的只有12万。大概到了2012年的时候,也就是十八大召开的时候,我们差不多40万左右。到了2020年,我们国家社会组织的数量已经超过91万。按照国家的规划可能在预测到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时候,在民政系统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超过百万。这个变化是惊人的。
还有一个点也非常重要,由于这种理念的变化,治理思路的变化,我们对于基层社会的管理方式也出现了一些颠覆性的变化。过去是一种很粗犷的、金字塔型的、行政化的手段管理社会。党和政府的体系是一个倒三角,底下的诉求是一个正三角,顶在一块了。这个点上就非常胶着,诉求最容易在这儿发生,矛盾也最容易在这儿发生。但是这个地方的力量是最弱的。
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我当年还去过宁波调研,宁波当时搞了一个“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我们党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理清自己的定位,不要把群众千头万绪的小事儿,全部都由自己来管。要充分地发挥市场的机制,社会的协同效应,把方方面面的资源要组织起来。宁波那个词很形象叫“组团”,把我们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专业化的组织、市场化的力量,物业公司,这些各个方面的,把它弄成一个系统化的体系。这个变化是具有创新的内涵。
中国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他深刻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党在社会治理中的体制机制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形成了哪些创新成果?
樊鹏:这个问题非常非常重要,因为社会治理整个的体系,就是我们党提出来的。党在治理社会的时候,它发挥了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引领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那个时候就提出来了,实际上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从一开始就比较清晰的。就是要坚持系统治理。这个系统是一个有机的系统,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来负责推动的,鼓励社会齐头并进、多元参与,是这个概念。
到了党的十九大的时候,这个理念更清晰,概括更准确。同样是系统治理,提法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是一个社会领域的“五位一体”,有中心,有协助,有不同的功能、角色的搭配。这个非常重要。
我们去看中国的社会治理的创新改革,是双轮驱动的。中国的党和国家、政府,跟中国的社会、公民、民主,不是像有些国家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实际是一种相互增益的关系,是一种互联互动协同的关系。
我有一个判断,在一些地区,党的建设搞得好的地方,社会发展就快,规则体系构建相对比较高效、完备。这些社会组织在参与的时候,更加具有相对完备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政治保障。中国的党委、政府可能会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能够找到群众或者人民所关注的重点问题,协同组织这些多元化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一个有序有效的合力,解决这些问题。
这个我可以给你一些例子。当时习总书记也提到过,在社会建设中党的领导是要加强和改善,发挥牵头和抓总的作用,这个概括是非常好的,非常生动地表达了我们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比如我到浙江一些地方,他们那边搞了“红色细胞工程”。这些“红色细胞”表达的是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的是领导、引领、组织,这些抓总的工作。
还有一些地方,比如深圳南山区,我在南山也调研过很多次,在南山有一个改革试点,叫“一核多元”。这“一核”就是讲党组织,它是核心,它是稳坐军中帐,协调各方,有点抓总、统筹的内涵。但是在“一核”的前提下还有“多元”,辖区内所有的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组织、市场主体、群众自治组织等,把这些协调进来,然后围绕着本地区群众关心的问题,政府确定的发展任务,有序地推动系统治理。因为这种模式有个好处,既坚持了自上而下的指导、协调,又发挥了自下而上的优势,信息的优势、资源的优势都有。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党的领导和党的基层组织的角色发挥得非常好。
(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在基层发挥效力,把党的领导跟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深度融合、发酵,产生效能的一个非常好的生动案例。这些生动的实践既体现了党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深厚的历史传统,同时也体现了一些新的要素,比如说民主的要素、智能化管理的要素,坚持系统治理新的理念方面的要素。
节目录制现场。 摄影 伦晓璇
中国网: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
中国网:党中央为什么重视基层的社会治理?
樊鹏:党的十九大提出来,要把群众的小事变成党和国家的大事。这从理念上有一个很好的引领。群众的小事千头万绪,但是实际上如果我们联系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人,除了关心我们国家大的历史性的发展和跨越之外,他也很关心他自己小家的事儿。这些小家的事儿,个人的事儿,更加切实地关系到人民的感受。
我觉得有几个重要的原因:
一、基层是一个国家管理的“界面”。社区这个层面是一个很重要的界面,它是检验这个国家治理制度效能的地方。你行不行,不是说得好不好,理论上好不好,而是你的转化,实践效果好不好,人民感受好不好。我觉得这是一个原因。
第二、群众对这些事情最灵敏。这个地方的工作做得好,对于群众,对于我们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对于我们人民的成就感,改革的成就感,感触是最深的一个地方,触动最深。
最后还有一个,社区非常重要。从这一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能看出来,抓基层很重要。基层抓得好,抓得稳,抓得牢,会大大地提高疫情防控的效率,可以增进社会治理的质量。
中国网:目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哪些弱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是什么?
樊鹏:社会治理发展很快,进步很大。但是我们依然也要意识到,我们在有些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距离党中央提出来的目标来说,还有很多改善的地方。我想重点提几个:
一、我们要坚持社会治理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形成一整套的制度。这样一套制度,我的理解是既有政治性的,比如党的领导,政府负责。同时又有社会的协同、公众的参与。要形成这样一个非常系统的,各负其责,又分工负责的体制,不是那么容易,需要我们不断地磨合、实践、总结、创新去实现。
这里边最重要的,不能够因此而害彼,也不能够因彼而害此。不能够过多地强调一方面而压制那一方面,也不能因为过多地反映那方面,而忽视这方面。我觉得要把握住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握住秩序跟活力的关系。
第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尤其是反映到社区治理。我们现在的专业化水平还有待大大地提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是飞速发展的。但是我们知道,在社会治理中间,社会组织可以参与,但是还不能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还必须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
你到一些发达的国家跟地区,你会发现,社区的服务是非常专业化的。我到福建晋江去调研,福建晋江的团组织就在许多地区培植了许多专业的儿童心理矫正、犯罪矫正的社工。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大量的社会专业工作者成长起来,并且充实到基层。充实到基层之后,还要给他们充分的制度上、资源上的保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我们国家实际上专业社工的概念是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提出来了。统计了一下,当时不到20万专业社工,很少,根本就没有办法满足国家的需求。
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国家就启动了一个发展社会专业工作者的规划。按照当时那个规划,我们到2020年,专业社工要发展到50万。但是距离我们的需求还是远远不够,而且这个50万专业社工分布非常不均衡。
比如十九大提出来社会治理有四个重要的方向,要增进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我刚才提到了专业化跟社会化,但是还有智能化跟法治化。法治化也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系统治理,就要有规则,不是说谁要参与就参与,不是说自发的,我们已经经过40年改革的发展,我们非常清楚,很多东西的形成要靠活力,但是也要靠制度,也要靠积极、有为的政府。这个制度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法制,要有党设定的规则,也要有政府的法规制度,也要有法律。
中国网: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治理的根本是对人的服务和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新发展理念的指导原则,包括社会治理在内的国家各项建设凸显出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基本立场。
中国网: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中心论”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的“人民观”有哪些继承和发展?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中又是如何体现这一思想的?
樊鹏: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这是前提。你会看到各个历史时期,倡导以人民为中心是一以贯之的,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有,只是形式不同。
从大的历史阶段上来看,那个时候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但是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总书记谈以人民为中心,我觉得他不仅把人民视为一个整体,同时总书记也强调,具体的人的感受,这非常重要。我们讲了群众的获得感,这就是总书记提的词。我们的改革不但要讲宏观的成就,改革的成就,我们祖国的伟业,党的伟业。还要感受到实践效果,还要用人民的感受来衡量改革。既讲人民为中心,以民为本,同时又要讲人民感受的。这个很重要。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或者在社会建设领域一个很显著的创新。同时也反应了什么呢?人民不但作为我们一个相对被动的对象,管理对象,或者是服务的对象。同时人民也是能动的。这个应该说历史上也有,毛主席、小平同志在讲群众路线的时候,在讲改革开放发展的时候,也都强调人民的能动性。
但是这个能动性,在新时代的社会领域中体现得更充分、更显著。在建设一个文明的、发达社会的过程中,要尊重人民的首创性,要发挥人民自由的活力,要实现人自由的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不光是经济的,还有方方面面的。
我们的社会建设是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我想这个领域的发展明天一定会更好。
中国网:感谢樊老师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的分享。
(本期人员:编导/主持/文字:裴希婷;图片:伦晓璇;主编:郑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