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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小说的抒情色彩

发布时间:2023-05-25 09:21:03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陈才训 | 责任编辑:苏向东

中国古代小说以叙事为基本文体特征,尤其是源于民间“说话”伎艺的白话小说,但古代小说家讲故事的目的则各自不同。有的是为了娱乐消闲,如明嘉靖间洪楩所编话本小说集《清平山堂话本》分为“雨窗”“长灯”“随航”“欹枕”“解闷”“醒梦”六集,其编撰目的不言而喻。有的是为了教化劝导,移风易俗,如秉持“情教”“适俗”“导愚”小说观的冯梦龙编撰“三言”,就意在“喻世”“警世”“醒世”;其他话本小说集像《型世言》《清夜钟》《醉醒石》等,长篇小说如《歧路灯》《醒世姻缘传》等,仅从小说题目即可相见其劝善惩恶的教化功能。当然有的小说为更好地实现劝化效果,往往寓教于乐,如杜纲《娱目醒心编》即属此类。有的小说则是小说家炫学逞才的产物,如号称“四大才学小说”的《蟫史》《燕山外史》《野叟曝言》《镜花缘》。值得注意的是,文人叙事绝非单纯地为叙事而叙事,一般都有情志寄托,也即刘熙载《艺概·文概》所谓“寓情”,纵观中国古代小说史,凡经典之作大多具有较强的抒情色彩。对此,学术界往往因过分重视古代小说的故事性而忽视了抒情性这一中国古典小说的显著民族特色。

就文言小说而言,其文体特征深受史传文学影响,而作为史传文学代表作的《史记》被鲁迅《汉文学史纲要》誉为“无韵之《离骚》”,就是强调其强烈的抒情色彩。中国古代文言小说作家很好地继承了这一抒情传统,如《搜神记》卷十六“紫玉与韩重”写吴王夫差小女紫玉与韩重的爱情悲剧,其中紫玉所吟歌诗情调凄婉,使故事极具艺术感染力。又如《续齐谐记》中“赵文韶”“王敬伯”写人神(鬼)之恋,其中男女弹琴歌吟,凄清婉丽,也赋予小说以浓郁的抒情意味。

在某种意义上说,抒情性是促成中国古代小说文体走向独立的重要因素。唐传奇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的独立,恰如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所言,它“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而“诗笔”即指唐传奇小说浓郁的抒情色彩。洪迈《唐人说荟·凡例》称“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婉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他将唐传奇与唐诗相提并论,也是强调其鲜明的抒情特质。明桃源居士更是将唐人小说的抒情性溯源至楚骚抒情传统,称《楚辞》之后,唐人以其“奇宕不常之气,钟而为诗律,为小说”,言外之意,唐人小说与诗歌一样承载着作者的情感心志。毕竟,唐传奇作家大多为诗人,他们往往以诗性思维叙事写人,如《枕中记》《任氏传》作者沈既济在《任氏传》中即宣称其小说创作是为“传要妙之情”。再如,沈亚之的《湘中怨解》《秦梦记》《感异记》皆为典型的“楚调小说”,它们情节淡薄,不以故事性见长,而是通过穿插《湘中怨》《光风词》之类极富感伤色彩的楚歌来酝酿凄美迷离的情调,着意渲染一种隽永绵长、哀感顽艳的情绪。清人所编《唐代丛书》《唐人说荟》在收录《湘中怨解》的同时并附上《湘君》《湘夫人》,也意在强调这篇小说浓郁的抒情特征。

唐传奇之后,作为中国古体小说第二座高峰的《聊斋志异》也富于抒情色彩。按照蒲松龄《聊斋自志》的说法,其小说是“寄托如此,亦足悲矣”的“孤愤之书”,这在大多数小说篇尾的“异史氏曰”中得到充分体现。在《聊斋志异》写作过程中,蒲松龄《寄孙树百》以“怀人中夜悲天问,又复高歌续楚词”来表达自己的写作心境,显然,抒发胸中磊块是其写怪志异的重要心理动机。纪昀门人盛时彦在《姑妄听之跋》中称纪昀将《聊斋志异》视为“才子之笔”,而把自己的《阅微草堂笔记》定性为“著书者之笔”;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认为《聊斋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他们都认为《聊斋志异》与唐传奇小说的抒情传统一脉相承。

中国古代白话小说源自宋元以来的“说话”伎艺,为迎合读者的审美趣味,故事性乃其第一要务,但随着话本小说与章回小说的文人化,其主体抒发色彩亦渐趋显著。如《三国演义》虽属世代累积型作品,但中国古代小说评点融评、改于一体的批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赋予评点者以“第二作者”身份,因此《三国演义》最流行的版本毛评本已属文人小说,具有了鲜明的抒情色彩,其卷首《临江仙》(滚滚滚长江东逝水)一词即为全书奠定了悲怆的感情基调。

文人独创型作品的抒情性更为突出。如作为明遗民,陈忱对屈原及其楚辞作品产生了强烈共鸣,作有《九歌》的他除通过所在的惊隐诗社奉祀屈原外,更是有意识地将楚骚抒情传统引入《水浒后传》,他在该小说序中谈及自己的创作动机,自叹“穷愁潦倒,满腹牢骚,胸中块磊,无酒可浇,故借此残局而著成之”,为此他声称自己的这部小说深得“《离骚》之哀”。确实,《水浒后传》乃陈忱抒发其遗民之悲与故国之思的“泄愤之书”。因穷蹙不遇而以小说抒怀者还包括明清才子佳人小说作家,像天花藏主人《平山冷燕序》所谓“凡纸上之可喜可惊,皆胸中之欲歌欲哭”,佩蘅子《吴江雪》第九回所谓“英雄失志,狂歌当泣,嬉笑怒骂,不过借来抒写自己这一腔块磊不平之气”,都是自道其“发愤著书”的创作动机。盛行于晚清民初的“哀情小说”更是以情味醇厚见称于时,徐枕亚在为李定夷《茜窗泪影》作序时称“欢娱之词难工,愁苦之音易好,诗文如是,小说亦然”,他对这部小说的抒情性予以高度赞赏;而他自己的《玉梨魂》也因抒情色彩浓郁而被盛桨《与徐枕亚书》誉为“以伤心人而奏伤心曲”的“再续《离骚》”之作,其《雪鸿泪史》更是“哀怨缠绵,凄清悱恻”(俞长源《〈雪鸿泪史〉序》)。

一些小说家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往往带有明显的自况意味,此时其主体抒发意识最为强烈,自然小说的抒情色彩也十分浓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曹雪芹的《红楼梦》。曹雪芹将自己的人生态度融注于宝玉这一形象之中,藉此抒发自己的悲剧人生感受,他师法的正是楚骚抒情传统。在《红楼梦》第七十八回,曹雪芹借宝玉之口声称自己要“远师楚人”,为此他将小说写成了一部彻头彻尾、蕴含多重悲剧意蕴的大悲剧。难怪脂砚斋在甲戌本第一回批中称赞《红楼梦》为“《离骚》之亚”,刘鹗在其《老残游记自序》中也认为“曹雪芹寄哭于《红楼梦》”,这都是对其浓郁抒情色彩的高度肯定。再如,魏秀仁在《花月痕》中以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的韦痴珠自况,谢章铤《魏子安墓志铭》称魏秀仁因不遇于时,故其“肮脏抑郁之气无可抒发,因循为稗官小说,托于儿女子之私”,就是认为作者通过韦痴珠与刘秋痕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来抒发内心之愤懑。

质言之,我们在关注中国古代小说的故事性、娱乐性的同时,不应忽视作为其民族特色的抒情性。对于小说抒情意味所产生的的艺术效果,郁达夫《我承认是“失败了”》有着极为精到的说明:“历来我持以批评作品的好坏的标准,是‘情调’两字。只教一篇作品,能够酿出一种‘情调’来,使读者受了这‘情调’的感染,能够很切实的感着这作品的‘氛围气’。”以此审视那些具有浓郁抒情色彩的中国古代小说,也极具启发意义。

(作者:陈才训,系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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