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4月21日电(记者陈慧娟)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5件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所涉长城资源类型多样、公益损害情形多样。发布的案例涉及河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包括燕、秦、明等多个时代的长城;受损情形既涉及长城本体如墙体、烽燧、敌台、关堡等,也有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损害长城景观风貌和周边生态环境等情形;违法主体既有法人违法建设,也有行政机关在履行建设规划、资源保护等职责中未兼顾文物安全导致文物受到损害。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虽然法律未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但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天然的公益属性以及保护的迫切性,各地检察机关充分依据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包括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规定,将长城保护纳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加强司法保护,在实践中也得到了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支持认同。但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性质特点、受损类型、保护方式来看,仅仅从环境角度强化司法保护远远不能满足实践需要,应当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一个专门领域加强公益诉讼监督。此次最高检、国家文物局以长城保护为主题联合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方面旨在回应社会关注,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另一方面也是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文物部门协同协作,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光明日报》( 2023年04月22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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