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站内搜索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明确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发布时间:2022-07-26 09:25:2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陈杭 | 责任编辑:秦金月

中新网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中轴线保护和申遗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条例明确了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建立遗产信息平台,为公众查阅信息、共享研究成果等提供便利;鼓励保护对象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开展遗产价值发掘、阐释和传播活动等。

这是记者从25日的《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姜俊梅介绍,中轴线是北京老城的灵魂和脊梁,是中国传统文化活的载体,代表了东方文明古都规划建设的最高成就,体现了大国首都的文化自信。保护、传承、利用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责任。

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中轴线保护和申遗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明确中轴线空间位置和遗产点位构成

北京中轴线是指北端为北京鼓楼、钟楼,南端为永定门,纵贯北京老城,全长7.8公里,由一系列古代皇家建筑、城市管理设施和居中历史道路、现代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共同构成的井然有序、气势恢弘的城市历史建筑群。它是中国现存保存最完整的传统都城中轴线,集中展现了13世纪至今中华文明在城市规划建设上的伟大创造与杰出才能。

姜俊梅说,条例明确了中轴线的空间位置和遗产点位构成,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保护;为了对中轴线及其环境进行整体保护,条例将在中轴线居中对称格局下形成的历史城廓、历史街巷、城市标志物、景观视廊、历史河湖水系、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以及与中轴线价值密切相关的国家礼仪传统、城市管理传统等,也作为保护对象作出了规定。

构建系统规范的保护管理机制

中轴线是历史留给北京的宝贵文化遗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中轴线的责任和义务。

姜俊梅介绍,条例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北京中轴线保护活动,同时明确了多层次的保护主体和保护责任,着力构建系统、规范、有效的保护管理机制。包括市政府和保护对象所在地的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市文物部门主管整体保护,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建立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重要事项;设立保护机构,具体负责保护、监测、研究和展示工作;保护对象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其他保护责任人依法履行保护责任等等。

针对各类保护对象提出具体保护要求

中轴线历经元、明、清及近现代七个多世纪风云变幻,保存延续至今十分不易。

姜俊梅表示,条例坚持统一规划、统筹管理、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围绕保护中轴线的突出普遍价值,维护中轴线的完整性、真实性,提出了一系列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包括编制保护管理规划,划分遗产区和缓冲区,针对各类保护对象提出具体保护要求,并从资源调查和保护监测、考古勘探、工程建设、腾退改造、应急保障等方面,规定了全方位的保护措施。

鼓励高校院所专家学者进行遗产价值研究

关于如何让中轴线活起来,姜俊梅说,合理利用才是最好的保护。只有深入梳理挖掘中轴线的历史资源和文化内涵,加强文化展示,促进合理利用,才能保持中轴线的生命力,使其更好发挥传承文化、启迪思想、推动发展的作用。

条例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针对不同主体,规定了多种传承利用措施。包括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向公众开放,鼓励向公共文化机构捐赠实物、资料,鼓励高校院所、专家学者进行遗产价值研究,鼓励学校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活动,鼓励保护区域内的居民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公众体验,促进中轴线保护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保护区域内的业态引导等等。

明确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

保护区域内社区公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对遗产价值的准确认知,提升共同保护的社会共识,促进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和传承发展。

姜俊梅介绍,条例明确了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建立遗产信息平台,为公众查阅信息、共享研究成果等提供便利;鼓励保护对象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开展遗产价值发掘、阐释和传播活动;鼓励通过开展研究、宣传政策、捐助资金、提供场所和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利用;建立保护机构与保护区域内居民的日常沟通机制等。条例还强调,政府应当统筹协调中轴线保护与城市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遗产保护共治、成果共享。

此外,条例还就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保护职责,破坏或者损毁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未经审批在保护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影响中轴线传统风貌、历史格局的活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与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衔接性规定。(完)

最新播报查看更多
加载更多新闻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合作推广  联系电话:18901119810   010-88824959   詹先生   电子邮箱:zht@china.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0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