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礼乐,是中国文化的标志。中国自古号称“礼义之邦”,礼乐之道为中国人确立了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中华民族也由此成为多元一体的伟大民族。了解礼乐文化,是了解中国文化,也是中国人自我理解的重要前提。民族复兴需要文化自信,礼乐文明正是我们坚定文化自信的底气。
中国网文化中国频道特别推出“礼乐文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栏目,阐发礼文化的内涵,揭示其精神真谛,探讨如何发掘其中的精义,加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大众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今天推出第九篇《礼,要有节》。
房 伟
《管子》中将礼、义、廉、耻视作事关国家存亡的基石,认为“礼”的作用在于不逾“节”,能使人守规矩,充分肯定了“礼”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所发挥的作用。《礼记》中则进一步提出“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做到节制有度才能是知礼明礼的君子。可见,“礼”与“节”关系密切,无论是对社会发展,还是对个人修养,都具有重要价值。
“节”的本义是指缠束于竹子之上的竹节,后引伸为节度、节制、节省等。关于“节”的观念古已有之,《易》中就有“节卦”,卦爻辞则言及“安节”“甘节”,意在说明恰如其分的节制是事物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儒家尤为重视尽“节”之道,这集中体现在其对礼乐功能的认识中。比如,孔子教导颜回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就是说,每一个人的视、听、言、动都要遵循一定的节制,不符合规定的就不能去做。《礼记》中还有“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的记载,行为不逾矩,不侵犯侮慢别人,不与人故作亲热,这是礼的基本要求。
实际上,礼乐自产生之初就蕴含着节制有度的理念。《礼运》篇是研究礼乐起源的关键文献。《礼运》提出:“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这就是说礼的起源与人类的祭祀活动有关。而对于礼的终极根源,《礼运》又认为:“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这表明,礼还是效法天地自然的产物。
在庄严肃穆的祭祀仪式中,通过严格而具体的礼制规定,既能够对参祭者的行为举止起到某种节制和规范作用,同时还能够籍此调节父子、君臣、夫妇等社会关系,达成社会和谐。如果说祭祀仪典之“节”具有社会性,那么效法天地自然,则体现出礼中所具有的自然规律之“节”。据《尚书·尧典》记载,周代天子巡狩时会对诸侯进行全方位考察,其中就包括命令掌管礼制的官员考校四时、节气、月之晦朔等在诸侯国的执行情况。《礼记·月令》更是按一年12个月的时令,逐月记载每月的天象特征、祭祀礼仪、官府法令等,并把它们归纳为一个五行相生的多层次的结构。这些都表明,礼制秩序实乃依时令节度而成,能够适应四时变化,协和万物生长,促使农业生产及社会生活各当其节。由此而言,礼实际上可以视为自然之“节”与社会之“节”的统一,《礼记·乐记》所谓:“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讲的正是这个道理。
正是由于礼之节制意义的多重性,所以在礼乐实践中,礼之节体现在节欲、节情、节用等诸多方面。
所谓“节欲”,是指礼乐对人之欲望的节制。我们必须要承认,合理的欲望在某种程度上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但是,如果任其放纵而不加节制,人被物所俘虏,变成了物的奴隶,那么这种泛滥的私欲就会成为人类社会秩序的严重挑战。数千年前,中国的古圣先贤就已经意识到,私欲泛滥的“人心”是危险的,所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被后世儒家奉为“十六字心传”,以提示克制内心私欲的重要性。如何既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又能有效节制不合理的欲望?中国古人想到了以“礼”来节制“欲”。这就是荀子所讲的,“先王”制礼以规范之,合理地“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从而达到“物”和“欲”相持而长的状态。
以饮酒为例。在古代中国,酒为百礼之首,无论是祭祀天地、宗庙,还是宫廷宴飨、婚丧嫁娶,都离不开酒。从科学角度看,酒会让神经元释放出多巴胺,从而让人产生快感。所以,适当饮酒会起到调节气氛、愉悦心情的作用。但是,人们若沉溺于追求酒后的快感而不知节制,除了伤害身体外,还会带来更多社会问题。商纣王酗酒失德而亡国,这使得周初统治者对于滥饮无度尤为警觉。《礼记·乐记》中讲的很清楚,饮酒无度造成狱讼益繁,所以“先王”制定了饮酒之礼加以节制,“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古代饮酒时,主人要先向宾客敬酒,称为“献”;随后宾客要回敬,称为“酢”;最后,主人再敬宾客,称为“酬”。这样一套献、酢、酬的程序下来,叫作“一献之礼”。“一献”乃士饮酒之礼,宾主身份等级越高,“献”的次数越多,最高可达“九献”。《乐记》中言及“一献之礼”,意在表达饮酒重在敬与乐而非量,宾主行礼次数多但献酒量少,即使整天饮酒也不至于过量,起到了节制酒量的作用。
申而言之,在如何对待人欲的问题上,与其他文明形态多采取“禁欲主义”的方式不同,儒家则主张通过礼乐教化来节制与引导人欲,这种“节欲主义”的立场无疑是较为理性和宽容的。早期儒家对“人化物”的情况尤为警惕,认为如果放纵人欲而摒弃天理,就会导致犯上作乱、欺诈虚伪心态的出现,引起情欲泛滥、胡作非为的事情发生,所以要制定礼乐以节制。宋儒实际上接续了这一思路,周敦颐、二程以及朱熹、王阳明等都对此有过论述,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朱子的“存天理,灭人欲”说。近代以来,“存天理,灭人欲”被作为“封建礼教”的典型代表,长期受到批判,这对于人们认识和接受礼乐文化产生了负面影响。朱子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本义是为了保护人的正常需求,防范个人欲望的过度膨胀,让人过符合天理的生活,拥有真正自主的精神。朱子本人就讲:“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很明显,他所要“灭”的“人欲”实为“私欲”。只是在传统社会后期,由于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存天理,灭人欲”才异化为控制和监督的工具。可以说,任何对于“天理”和“人欲”关系的极端理解都非真儒所为!
礼之节还体现在调节人们的情感上。情感人皆有之且因人而异,不过正如《礼记·礼运》中所言,大致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孔子说:“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在他看来,礼就是顺应人之常情而设立的制度仪文,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儒家尤为重视丧礼。“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丧礼正是对悲哀忧伤之情的仪式化表达,所以会有穿孝服、睡草垫、枕土块等礼节。与此同时,出于对生者的关怀,丧礼中也特别强调不可“以死伤生”。《孝经·丧亲》云:“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毁不灭性”体现的就是丧礼调节情感的作用。父母辞世,孝子悲痛万分,三天不吃饭是正常的,但若是一直持续下去,身体就会无法承受,反而伤及自身。孝子服丧,当尽其哀戚之情,但亦不可因哀痛过甚而危及孝子的性命。这就是儒家所讲的“丧致乎哀而止”,也是我们通常讲的“节哀”之意,体现了儒家对孝子服丧的理性认识。
礼对情感的调节既是细致入微的,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的、内化于心的过程。“礼乐人生”是中国人特有的人生形态,从出生到死亡,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阶段,中国人都会有礼乐相伴。冠、昏、丧、祭这些人生礼仪,不仅仅是人们表达喜悦或悲伤的媒介,更是调节情感的方式。经历礼乐的教化,人能够逐渐走向成熟,成长为文质彬彬的君子。礼之节只有从外在的约束内化为人内心的自觉需求,成为生活的理念,才能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节用”也是礼之节的重要体现。《荀子·富国》中讲到:“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节用、裕民和善藏是富民强国的正道,君主要严格控制自己的用度开支,施行富民之政使人民温饱而有余裕,同时储藏节余以备后用,只有这样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使国家长治久安。这里的“节用”,是针对在上位的君主或管理者来说的,而且并非指单纯的节省开支,更不是提倡支出的越少越好,其更深层的含义在于“节用以礼”,即强调用度要合乎礼制,做到有节制、不浪费,减轻民众的负担。在当前全球范围内能源紧张、粮食短缺日趋加剧的情势下,“节用以礼”显得愈加重要。
“节用以礼”还蕴涵着以礼保护生态环境的用意。西周时期,当国家无战事或凶丧之事的时候,每年都要举行三次田猎活动。在这种庄严的场合,一切都要依礼行事,若“田不以礼”,就是暴殄天物。《礼记·王制》中记载的田猎礼规包括不能捕捉小兽、不取鸟卵、不杀怀胎的母兽、不杀刚出生的小兽、不捣毁鸟巢等。这些保护幼小生命,禁止灭绝性捕猎的规定,是对贪婪欲望的一种节制,遵循了天地的生养之道,有效维持了生态平衡,保护了生态资源。
无论是节欲、节情,还是节用,最终都要把握一个“度”。宋儒程颐讲到:“节有亨义,节贵适中,过则苦贞,节立于苦,岂能常也,不可固守以为常,不可贞也。”“节贵适中”就是说节制要有度,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礼之节也需要如此,只有把握中道,节制有度,才能成就“博学于文,行己有耻”的君子。
(作者为孔子研究院副研究员,孔子研究院礼乐文明中心副秘书长)
关于我们 合作推广 联系电话:18901119810 010-88824959 詹先生 电子邮箱:zht@china.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0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