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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艺评论要进一步完善价值引导作用

发布时间:2022-05-10 10:07:17 | 来源:中国文化报 | 作者:王德胜 李 雷 | 责任编辑:姜一平

2021年8月,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给出了具体意见。这一方面凸显了净化当前文艺生态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对改善文艺评论生态、完善文艺评论现实作用的坚定决心。从根本上讲,文艺评论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它不是简单的文艺鉴赏与接受,而是从一定价值立场、价值理想出发,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文艺作品的意义进行挖掘、阐释和衡量,直接影响着文艺创作实践的未来趋向,与社会大众综合文化素养的提升、审美价值理想的养成息息相关,关乎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文化价值体系的建构。因此,坚定文艺评论的价值立场,明确文艺评论的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其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的重要作用,是当前做好文艺评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文艺评论存在价值观念的模糊、混乱与分化问题 

伴随着媒介融合发展,在文艺评论领域,各种公众意见的聚合、碰撞与交锋时有发生,其中必定夹杂着各种不同思想观念、价值立场的对话与对抗,进而使文艺评论具有了日益明显的社会舆论属性。当前,文艺评论领域乱象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众声喧哗之下的价值观念模糊、混乱与分化,甚至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彰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热衷于“去政治化”,或明或暗地在文艺领域宣扬历史虚无主义。面对那种以“反思历史”“重写历史”为旗号,有意歪曲历史真实、解构经典、为特定历史人物翻案“洗地”的文艺现象和作品,一些文艺评论往往含糊其辞、避重就轻,对其中体现出来的历史虚无主义本质缺乏坚定的斗争意识和亮剑精神,甚至秉持抽象人性论而为之背书点赞,不仅搞乱了人们的历史认知,也颠倒了文艺的真伪、善恶、美丑、荣辱等具体价值标准,甚至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构成某种潜在威胁。 

第二,“尊西抑中”“以洋为美”,直接或间接地放弃对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坚守。一些文艺评论工作者缺乏足够的文化自信而盲目崇拜西方文艺批评理论,在文艺评论实践中脱离中国文艺的创作实际和发展追求,简单照搬西方话语图解中国文艺作品,一味套用西方理论剪裁中国人的审美。 

第三,过分推崇文艺作品的商业价值,单纯强调经济效益而无视文艺评论的社会责任。一些文艺评论将文艺作品完全等同于普通商品,将文艺传播视如商品流通,片面地将商业标准作为衡量文艺作品价值高低、审美优劣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甚至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放弃必要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操守,甘愿为某些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作品摇旗呐喊,不仅丧失了文艺评论应有的分析、批判精神,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刷分控评”“唯流量是从”等不良社会文化风气的蔓延与盛行。 

第四,娱乐至上,不辨雅俗,变相鼓励单纯追求感官的刺激与满足。面对一些娱乐化、感官化色彩浓郁的文艺现象和作品,一些文艺评论要么视而不见,一味姑息纵容;要么自行放弃思想意义的追寻和人文情怀的追求,与其一道戏谑历史、躲避崇高,为文艺的泛娱乐化推波助澜。这些问题在当前文艺评论领域虽属支流,但如果不加以适当的管控与纠正,势必极大地损害文艺评论的公信力及其社会价值,甚而误导文艺的发展。尤其是,在文艺评论日趋社会舆论化的当下,缺乏正确价值观引领的文艺评论声音容易诱发舆情的负面聚合效应,最终危及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和审美观的建构。 

二、践行正确导向,完善新时代文艺评论的价值引导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特别提出,要“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新时代中国文艺评论在坚持真善美普遍标准的基础上,只有以“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为价值内核,才能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引导作用。这既需要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的行动自觉,也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以及互联网平台、文艺团体等发挥协同配合作用。 

首先,文艺评论工作者应着眼“四个确保”,充分发挥价值引导的主体意识,积极张扬严谨客观的批评精神,不断强化文艺评论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真正体现新时代文艺评论的正气、骨气、底气和锐气。

一是确保文艺评论的正确性。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论指导,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文艺评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主旋律和正能量,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念。

二是确保文艺评论的独立性。坚决抵制各种“红包批评”“人情批评”,不依附任何创作者或资本利益,坚持“好处说好,坏处说坏”,保持精神人格的独立;在传承中国传统优秀文艺批评遗产的基础上,探索和建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体现中华民族文化习性与审美趣味的文艺批评话语体系。

三是确保文艺评论的专业性。超越缺乏学理性与科学性的感受式或印象式批评,注重文艺评论内在的学理依据、理论创见与思想深度,确保有的放矢、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同时,要协调好文艺评论话语专业性与通俗性的关系,转换话语方式,改进评论文风,力求文质兼美、深入浅出,避免走向封闭的自说自话。

四是确保文艺评论的前瞻性。一方面,文艺评论要识微见远,敏锐捕捉新时代中国文艺发展中的新现象、新动态和新问题,加以及时有效的研判和引导,在因势利导和防微杜渐两方面下足功夫;另一方面,文艺评论要披沙拣金,善于发掘精品力作,慧眼识鉴创作英才,尤其是对于新人新作不可求全责备,既要批评指点,更要包容鼓励。 

其次,国家文化艺术管理部门应切实做好文艺评论队伍和文艺评论活动的管理,在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更要结合媒介融合时代文艺评论队伍及其评论活动的新特点、新趋势,积极采取“一加强,二巩固,三治理”的策略,营造清朗健康、文明有序的文艺评论氛围。这就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文艺评论工作,联合各级各地网信办、广电局等部门及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净化网络言论空间;巩固并拓展文艺评论主阵地,重点打造若干专业权威的文艺评论报刊平台;从严治理雇水军刷评分、粉丝控评等极端现象,严肃处罚不能及时发现和清理错误有害声音的网站平台,坚决抵制阿谀奉承、庸俗吹捧的评论。 

第三,互联网平台企业应着重强化对网上文艺评论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络个人账号的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及时发现和清理严重偏离党和人民的立场、混淆大众视听的文艺评论声音,有效辨别、坚决删除那些纯粹泄愤、恶意贬损的黑评言论。对于打着“自由评论”旗号、无视文艺作品本身而乱扣“帽子”的“网络喷子”和“键盘侠”,应采取必要的惩治手段,设立文艺评论“黑名单”,使“榜上有名”者无处发声,让错误或不健康的文艺评论失去发声平台与传播市场。

第四,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等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和学术组织应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不断团结凝聚文艺评论的新生力量,不断适应新型媒介环境,不断做好文艺评论的价值观引导、构建和宣传工作。一方面,要积极介入新时代的文艺现场,在加大主旋律作品评介力度的同时,直面各种前沿性创作趋向及其问题、各种现象级文艺新作等,并予以及时和必要的定性和定位;另一方面,用好用足数字融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实现专业评论和大众评论的有效互动。与此同时,进一步发掘和培育文艺评论的新生力量,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文艺评论人才培训机制,健全文艺评论工作者的评价与激励机制,积极推介和奖励优秀文艺评论作品,不断完善新时代文艺评论人才梯队建设。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微时代”文艺批评研究》阶段性成果,作者王德胜为课题首席专家,李雷为子课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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