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之际,中国网记者摘编部分1949—2019年全国政协大事记,除全体会议外,全国政协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常规会议和活动并未全部摘录,以供参阅。
1949年
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新政治协商会议的提议者中国共产党和赞成这一提议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等23个单位,共134人。会议的中心议题是选举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领导机构和协商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问题。
9月21日到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大会还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56人,选举了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80人。会议全体一致通过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以五星红旗为国旗,采用公元纪年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会议还决定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与缅怀。
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开国大典。
1950年
6月14日到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同意国徽审查组代表马叙伦关于国徽图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并通过了国徽图案,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采用。会议曾收到各项提案和建议案一共74件。
10月2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讨论了抗美援朝问题。
1951年
4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高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参加三大运动筹备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参加三大运动的工作。
10月23日至11月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1952年
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2月2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53年
2月4日至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1954年
10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2月21日至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12月底,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以工商界政协委员为主的私营工商业问题座谈会。
1955年
11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联席举行。政协委员视察制度建立。
1956年
1月30日至2月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论十大关系》讲话,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7月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57年
3月5日至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3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的整风问题。会议决定设整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1958年
3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的整风问题。
12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不再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筹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网记者 卢佳静 整理自中国政协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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