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662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选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56人,选举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80人。会议一致通过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以五星红旗为国旗,采用公元纪年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会议还决定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与缅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
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开国大典,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中国网记者 张正朋 实习记者 张婵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