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云南、广西等地是中国从陆上通向南亚、东南亚和中东的门户,与越、老、缅6省(邦)32县(市、镇)接壤,是少数民族聚集区。打造跨境农业产业经济带,既有助于边境地区脱贫,夯实边境经济基础,又能对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巩固睦邻友好关系,加快农业“走出去”发挥重要作用。对此致公党中央提出《关于加快发展面向东盟国家跨境农业产业的提案》,建议推进跨境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完善跨境农产品监测预警体系,整合当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机制。
【分析】在云南、广西等地开展跨境农业产业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自然资源和农业生产具有较强互补性。越、老、缅三国有丰富的光热、土地和水资源,有大量适宜种植热带经济作物的轮歇地和荒地,而我国在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利用邻国土地资源介入粮食和橡胶、甘蔗、西瓜、热带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种植生产,农产品市场供需结构相互影响渗透形成优势互补,将是我国农业进一步拓展空间的有效途径。
二是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商务部2013年以来先后与越南、老挝、缅甸签署了关于建设跨境(边境)经济合作区谅解备忘录,推动了云南等省与邻国在公路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
三是跨境农业合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随着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越边境地区农业科技走廊、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滇桂等地与邻国在农业技术交流等方面已有多种形式合作,区域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及开放合作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建议】当前跨境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存在跨境区域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市场体系不够健全、跨境农产品贸易存在不少非关税贸易壁垒等问题和困难,对此致公党中央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第一,加快推进跨境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培育跨境一体化的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交易市场,促进农业资源及生产要素实现自由流动,使我国的技术、人才、市场和资本比较优势与邻国的土地、劳动力和农业资源比较优势形成有机融合。
与邻国在便利通关、检验检疫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加强合作磋商,降低和取消农产品收费项目,完善与邻国农产品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对接。
第二,强化跨境农业产业发展协同机制。发挥与邻国现有协调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推进跨境农业产业发展的双边省级及以下政府间定期磋商会晤机制。
建立和完善跨境农业产业经济建设中的利益协调与平衡机制,完善跨境农产品监测预警体系,包括市场信息收集、生产情况监测、病虫草疫等灾害预警等在内的一整套工作体系。
第三,加大相关政策的支持和落地力度。帮助支持州(市)政府驻邻国商务代表处工作,加强沟通磋商推动外方政府建立农业合作联络机制。
整合当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机制,给予经费资助及开展绩效评估,同时支持当地与邻国探索其他相关农业科技合作交流机制建设。
加大引导性优惠政策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走出去”,建立跨境农业合作产业园区,并对相应农用物资出境、农产品入境等给予政策支持。